校園安全“三防”建設包括人防、物防和技防三個方面。
(一)人防建設。 人防建設主要包括學校建立健全內部安全保衛(wèi)組織和制度,落實安全保衛(wèi)責任,聘請專業(yè)保安人員、安全協管員,以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,組織教工治安聯防隊、護校隊、應急隊等。 健全學校安全管理機構。學校應視情況建立保衛(wèi)處(科、室),配備處(科、室)領導及專職保衛(wèi)干事,負責學校的安全教育、管理、培訓、內部治安保衛(wèi)等工作。 保安人員、安全協管員是校園治安巡邏守護的主要力量。學校保安人員、安全協管員需經當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進行業(yè)務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。保安人員和安全協管員上崗執(zhí)勤時,要統一著裝,佩戴保安標識和器械。
(二) 物防建設。 物防建設主要包括學校重點部位、重要區(qū)域、重點場所安裝防護欄、防盜門和照明設施,加固、加高校園圍墻,在校園內設置消防、交通安全、食品衛(wèi)生等安全設施。學校為保安人員裝備必要的執(zhí)勤、防護、抓捕等器械。公路沿線學校,在學校門口的公路設置提示牌、減速帶、斑馬線、限速標識、人行橫道線等交通標識。
(三) 技防建設。 技防建設主要包括在校門、學生公寓、教工住宅、財務室、實驗室、教學樓、圖書館、食堂、倉庫、操場、樓道、重要出入口、周邊復雜路段等重點場所、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(jiān)控、防盜報警、消防報警、呼叫求助、門禁對講以及其它電子管理系統等。